早鳥獎

早鳥獎活動說明

符合得獎資格者,系統將自動發送序號於會員帳號中,請於 112 年 12 月底前兌換,電子禮券使用規則依禮券公告之規定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未兌換或未使用者不得要求補發。

於活動期間,儲存本活動指定遊樂園區及觀光工廠之雲端發票 1 張(指定遊樂園區及觀光工廠請參考下表)並回答稅務問題 5 題,5 題全部答對前 200 名即獲得早鳥獎 1 份,每人獲得獎項 1 次為限。
獎項:50 元全家電子票券(符合資格者即時給序號,名額200名)

早鳥獎
商家名稱 統一編號 地址 顯示地圖
九族文化村股份有限公司 55310704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45-1號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 97702409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定遠新村25號
惠蓀林場 06111778 南投縣仁愛鄉新生村山林巷1號
奧萬大森林遊樂區 78110593 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53號
榮高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3098173 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清風路45號
妮娜有限公司 42779868 南投縣埔里鎮桃米里桃米路32號
日月潭纜車股份有限公司 80394033 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中正路102號
十八義式冰淇淋有限公司 53868156 南投縣埔里鎮枇杷里慈恩街22號1樓
邱氏鼎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埔里營業所 39682708 南投縣埔里鎮南村里中山路4段219號
敲敲木工房 26947332 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大同街37號
果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53294010 南投縣埔里鎮珠格里下湳巷15號
茆師父洋菓子工坊有限公司 25083153 南投縣埔里鎮枇杷里慈恩街20號1樓
九村有限公司 54102412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45號
捐贈換好禮

捐發票兌好禮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每人捐贈雲端發票(發票金額 10 元 (含) 以上 ,不足 10 元系統會自動排除) 1 張即獲得 1 點,可依點數多寡兌換不同宣導品(本活動限兌換 50 元電子票券 2 份、100 元電子票券 1 份及古典日月紅茶 1 份)。

自 2023/08/16 起,50 元電子票券無兌換限制。

捐贈雲端發票張數達 30 張以上,另有機會抽中 200 元電子禮券 1 份,每人抽中獎項 1 次為限。(活動結束後抽獎,名額 30 名)

存雲端好運來

存雲端好運來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儲存本活動指定遊樂園區及觀光工廠之雲端發票 1 張以上者,並完成上傳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 畫面截圖,經系統審核通過即可參加抽獎,每人抽中獎項 1 次為限,若有重複中獎者,以最高獎項金額為主。(活動結束後抽獎)
獎項 品名 數量
頭獎 Dyson SV35V12 吸塵器 1 名
貳獎 Roborock 石頭掃地機器人 Q7+ 2 名
參獎 象印 6 人份 IH 電子鍋 3 名
普獎 家樂福禮券 1,200 元 25 名
存雲端好運來
滿意回饋抽好禮

滿意回饋抽好禮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捐贈雲端發票 1 張並填寫活動滿意度問卷,即獲得抽獎機會,每人抽中獎項 1 次為限。(活動結束後抽獎,50 元全家禮券計 200 名)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地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
  2.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不正當、非法、不實或其他技術性作弊方式取得中獎資格,亦不得從事任何干擾其他參加者或本活動情事,違反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所有權立即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3.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於送出個人基本資料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以及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參加及中獎資格,並得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向該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4. 未提供或提供不實或不完整基本資料者,視同放棄抽(中)獎權益。所有獎項的聯絡、寄送資料以得獎者所提供的資料為依據,請於填寫個人資料後再次確認資料無誤。中獎人若因未提供或提供不實或不完整之資料,致無法聯繫或寄送中獎品項,或領獎時核對身分不符者,視為自動棄權。主(承)辦單位不負責變更中獎人聯絡地址或中獎者姓名之責任,以避免產生冒領獎項等爭議情事。
  5. 供兌換之獎項,以活動頁面顯示者為主,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拒事由,主(承)辦單位有權變更品項或數量,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並可視實際兌換情況,彈性調整各項宣導品之數量與品項,並公告之,參加者不得要求更換中獎獎項或數量。
  6.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獎項轉換或折現,且不得轉讓他人領獎,主辦單位擁有修改等值獎品及取消此活動的權利而無須作事前通知,同時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
  7. 主(承)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中獎情形、發票取得來源是否涉嫌異常情形,例如:人為操作、非屬正常消費發票、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進行不實或虛偽之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或中獎資格,並保留犯罪追訴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主(承)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解釋本活動所有細節及內容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之。